基建处是学校新建工程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和涉及公房结构安全专项维修改造的具体实施部门。其具体职责是:
1.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校园建设规划、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和投资计划等的编制工作。
2.负责新建工程项目立项、报建、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的办理,以及编制可行性研究、环境评价、项目建议书和立项报告等文件。
3.负责新建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及工程服务相关合同的签订、工程造价控制、概预算编制、进度款审核(聘请跟踪审计单位的工程项目除外)和支付、结算初审;配合招标部门完成招标工作;配合审计部门完成结算审核工作;配合财务部门完成财务决算工作。
4.负责新建工程项目的建设选址、方案设计论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核;负责编制工程项目招标所需的技术资料;负责审查施工组织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负责组织技术交底,审签技术变更及竣工资料;负责材料设备的认质工作。
5.负责新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监理单位的选聘、考核评价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施工现场的收方、签证及材料验收;负责分部分项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
6.负责新建工程项目暂估(定)价材料、设备(未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以及不可预见或新增零星工程的核价工作;组织甲供材料、设备的采购工作。
7.负责新建工程项目过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负责办理资产使用移交工作,配合资产转固工作。
8.负责协调督促施工单位完成新建工程项目保修期间的维修维护工作。
9.负责涉及公房结构安全的专项维修改造工作。
10.负责基本建设数据的统计、分析、核实、报告工作。
11.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